國立空中大學114 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試題【正參】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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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請在答案卷上標明題號後直接作答(請勿抄寫題目) 一、配合題(每小題5 分,6 題共計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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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以下正確的英文代碼填入問題答案當中,一題只會有一個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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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填代碼不要寫中文,違者不予計分。
(d)1.未滿幾歲之未成年人,依民法規定為無行為能力。P142 <br>(h)2.依法庭旁聽規則,只要滿幾歲以上且由成人攜同者,是可以進入法庭旁聽的。
P144 <br>(b)3.依刑法規定,未滿幾歲人之行為,不罰。P144 <br>(e)4.國民法官法規定,年滿幾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 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P148<br>(i)5.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適用對象為年滿幾歲之人。P149<br>(g)6.依國民法官法,年滿幾歲以上者,得拒絕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P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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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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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歲 |
14 歲 |
16 歲 |
7 歲 |
23 歲 |
12 歲 |
70 歲 |
10 歲 |
45 歲 |
20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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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非題(每小題5 分,10 題共計50 分,正確打「O」,錯誤打「X」) |
(╳)1.失智症(Dementia)是一種正常的老化現象而不是疾病。P170 <br>(○)2.「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範雇主不得以年齡為由差別待遇,亦規 定雇主對非年齡因素的差別待遇負舉證責任。P169 <br>(╳)3.意定監護契約之訂立或變更,應予公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之後,由其3 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人住所地之法院。P185 <br>(╳)4.「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立法目的是病人自主,並不包括善終保障。P207 (╳)5.按照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規定:醫療委任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必須共同行使 職權,不得單獨代理意願人。P212 <br>(○)6.「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
應依本法申請調解,當事人申請調解且調解不成立,於調解不成立證明書送達之翌日起六個月內起訴者,視為自申請調解時,已經起訴。P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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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於防制醫療暴力行為,除「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的規定外,現行 的「醫療法」亦有相關處罰規定。P222 <br>(○)8.配偶與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配偶之應繼分為遺產二分 之一。P232 <br>(╳)9.拋棄繼承應以書面通知其他繼承人為生效要件,如未通知,將影響拋棄繼承 之效力。P239 <br>(○)10.生前契約應以書面明訂契約總價,而廣告與文宣即便未明訂在契約當中,仍 會構成契約內容的一部分。P248 <br>三、申論題(20 分)<br>民法第1138 條規定血親繼承人順序如下:「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
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如無第一、二順
位者,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將成為繼承人,即便被繼承人生前表示(或立遺囑)兄弟姊妹不得繼承者,第1223 條「特留分」之規定仍然保障兄弟姊妹取得部分遺產的權
利。此一問題在近年來引起若干討論,對於應否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回歸遺產自
由,法務部表示未來將廣徵意見後啟動修法。請就此問題試著先行分析正反不同立場主
張,並進一步提出您的省思、看法或建議。(本題無絕對標準答案,請放心作答並儘量
理性表達意見)(參P230-231、246)<br> (申論題評閱標準:佳者16 分以上、中等10 至15 分、不佳者9 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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