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題100%(五題, 每題20 分),請依序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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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依據課本內容簡單敘述即可,回答過於冗長且與課本無關者,酌予扣分。 |
(一).公平法在第22 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對於智慧財產權規範以外之妨礙公平競爭行為之仿
冒行為的構成要件有那些?
答: ( P.252)
1 著名表徵。
2 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
3 相同或近似的使用。
4 與他人商品、營業或服務混淆。
| (二)、公平交易法規範事業在市場上行為有限制競爭及不公平競爭兩部分,請簡要說明兩項競爭包 |
| 含的行為類型有那些? |
答:<Ans>P.214
| 限制競爭 | 不公平競爭 |
| 1.獨占行為
2.聯合行為 3.結合 4.限制轉售價格 5.限制競爭之虞行為 |
1. 不實廣告
2. 仿冒行為 3. 不當贈品贈獎行為 4. 損害營業信譽 5. 其他欺罔顯失公平行為 |
(三)、公平法對不當贈品價值及贈獎總額有何限制?
答: (P.254)
1.贈品價值限制:
(1)商品或服務價值在100 元以上者,為商品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2)商品或服務價值在100 元以下者,為50 元。
2 贈獎總額上限:
(1).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30 億元以上者,為6 億元。
(2).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超過7 億5000 萬元,未滿30 億元者,為銷售金額的五分之一。 (3).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7 億5000 萬元以下者,為1 億5000 萬元。
(4) 最大獎項之金額限制500 萬元。
| (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共用部分不得專有及不得約定專用部分有那些? |
| 答: (P.308) |
1 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2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3 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4 約定專用有違法令使用限制之規定者。
5 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
(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設置公共基金,該基金之來源為何?
答: (p.317)公共基金來源如下:
1.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2.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3.本基金之孳息。
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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