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擇題80%(20 題,每題4 分),請依答案欄格式在答案紙上作答
1.不動產經紀業者以下何種行為不涉及違法聯合行為?(A)共同決定服務報酬收費標準,或協議限制服務報酬之調整(B)協議拒絕其他不動產經紀業者參與聯賣(C)共同約束開發物件必須與委託人簽訂一般委託契約(D)共同約束專任委託契約之期間。
(答:C)(P.233)
2.不動產經紀業者共同約束專任委託契約之期間,致使不動產經紀業者縱未積極努力 撮合,委託人卻因受限於契約而無法另行委託其他不動產經紀業者,該行為將違反 公平法所規範之那一種行為?(A)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 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服務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 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B)結合(C)聯合行為(D)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 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答::C)(P.265)
3.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具有獨立性與經常性,並從事經濟交易活動之人或團體,即 受公平法規範(B)公平法是規範不公平的行為(C)公平交易委員會的主管法律只有 不是公平法規範所稱的事業。 公平法(D)同業公會本身不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
(答:A)(P.215)
4.下列事業之經營規模,何者不屬獨占事業之認定範圍?(A)一事業在特定市場之占 有率達二分之一(B)二事業全體在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二分之一(C)二事業全體在 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三分之二(D)三事業全體在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四分之三。
(答:B)(P.232)
5.對於公平交易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應附期限許可事業之聯行為,在許可期限屆滿前, 事業得申請延展,每次最長延展期限不得逾幾年?(A)一年(B)三年(C)五年(D)六年。
(答:C)(P.232)
6.下列何者非反托拉斯基金之用途?(A)辦理競爭之教育及宣傳(B)補助本法與涉及 檢舉獎金訴訟案件相關費用之支出(C)推動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之合作(D)補助消 費者因聯合行為而受之損害。
(答:D)(P.290)
7.公平交易法規定,法院因被害人之請求,如為事業之故意行為,得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已證明損害額之幾倍?(A)五倍(B)一倍(C)二倍(D)三倍。
(答::D)(P.280)
8.區分所有權人之繼受人,若未受告知其公寓大廈的規約內容致有違反規約規定事項 時,有無規約之適用?(A)適用(B)不適用(C)可能適用(D)其他
(答:A)(P.328)
9.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多少倍範圍內
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為?(A)五倍(B)十倍(C)三倍(D)一倍。(答B)(P.243) 10.「約定專用部分」應如何認定?以下何者為非?(A)是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 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B)公寓大厦所占之地面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C)經區 ,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即可。
(D)約定專用部分之範圍及使用主體必須經載明於規約 始生效力。
(答:C)(P.304)
1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有權人不克參加,得委託他人代為參加,而其資格為何?(A) 承租人(B)其他區分所有權人(C)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D)以上皆可
(答:D)(P.344)
12.下列何者為公平法中禁止事業的行為?(A)使用著名之他人姓名(B)使用著名之 商號或公司名稱(C)使用著名之他人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D)以上皆是。
(答D) (P.252)
13.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之委任或僱傭及監督等事項由何者行之?(A)管理委員會(B) 全體區分所有權人(C)財務委員(D)所有住戶中之最德高望重者
(答:A)(P.353)
14.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 半數以上時,起造人應於多久之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 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報備?(A)一個月(B) 三個月(C)五個月(D)六個月。
(答B)
15.有關管理服務人之認證,下列何者為正確?(A)認可證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一年內 不得再行受雇或受任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B)每滿三年應申請複查(C)有效 期限為五年,應於期限屆滿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D)離職前,應將其認可證 送繳中央主管機關存查
(答:C)(P.353)
16.事業對結合申報事項有虛偽不實而為結合之情形者,主管機關得禁止其結合、限期 令其分設事業、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部分營業、免除擔任職務或為其他必要 之處分,並得處新臺幣最高多少罰鍰?(A)一佰萬元(B)二佰萬元(C)三佰萬元(D)四 佰萬元。
(答A)
17.公寓大樓一樓所有權人,有無權利在騎樓擺攤做生意? (A)有權設攤(B)無權利設 攤(C)需管理委員會同意(D)需經主管機關同意
(答:B)(P.328)
18.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公寓大廈專有部份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 其維修費用如何負擔?(A)由維修之區分所有權人負擔(B)由維修之住戶負擔(C)由 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D)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 板上下方之住戶共同負擔
(答:C)(P.314)
19.某不動產仲介業者甲,為同業競爭之目的,於某社區布告欄張貼散布乙業者有吞沒 客戶斡旋金糾紛、浮報買賣物件開價之不實陳述,致乙業者業績慘跌,營業信譽受
損,試問乙得向法院請求之權利,不包含下列何者?(A)請求除去不法侵害行為 (B) 請求損害賠償 (C)有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D)請求精神慰撫金。 (答: D)(P.280)
20.公寓大廈住戶於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任意堆置雜物、設置柵欄或營業使用 者,應處新台幣多少元罰鍰?(A)一萬元以下三萬元以下 (B) 二萬元以下五萬元以 下(C)三萬元以下十萬元以下 (D) 四萬元以下二十萬元以下。
(答:D)(P.364)
答案欄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C | C | A | B | C | D | D | A | B | C |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 D | D | A | B | C | A | B | C | D | D |
二、簡答題:20%(二題, 每題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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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依據課本內容簡單敘述即可,回答過於冗長且與課本無關者,酌予扣分。 |
(一).公平法在第22 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對於智慧財產權規範以外之妨礙公平競爭行為之仿冒行為的構成要件有那些?
答: ( P.252)
1 著名表徵。
2 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
3 相同或近似的使用。
4 與他人商品、營業或服務混淆。
(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那些共用部分不得專有及不得約定專用?
答:<Ans>P.308
1 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2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 防火巷弄。
3 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4 約定專用有違法令使用限制之規定者。
5 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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