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非題(每題6 分.合計30 分)
1.( O )專業裁量權的行使應建立在法律與專業判斷基礎上,避免隨意性與濫權。
2.( O ) 社會工作倫理守則的目的之一,是作為判斷服務行為是否適當的標準。
3.( X )華人文化重視個人自主與平等,因此在社會工作中較少出現家族決策的影響。
4.( X ) 社會工作者有義務在所有情況下絕對保密,不能以任何理由洩漏案主資料。
5.( O )社會工作者應透過倫理教育與自我反思,培養倫理敏感度與兩難抉擇能力。
貳.問答題(每題35 分.合計70 分)
1.社會工作專業倫理與慈善服務的差異為何?請說明為何「有愛心」並不等於「具專業性」的服務。(35 分)
參考答案
社會工作專業倫理與慈善服務在理念、方法與目標上有本質上的不同。
一、在理念上的差異:(10 分)
慈善服務強調「善心」、「愛心」與「助人為樂」的道德情懷,行動的出發點多為個人情感或宗教信念;而社會工作則建立於「專業知識、倫理原則與科學方法」之上,強調以專業能力協助案主解決問題、恢復社會功能。
社會工作不僅是「做好事」,而是一門以「社會正義、人權與專業倫理」為核心的專業服務,其目的是促進案主自立、改善社會環境與結構,而非單向的施予或道德救濟.
二、在服務方式上的差異:(10 分 )
慈善服務多憑個人主觀判斷與情感反應決定「要不要幫」與「怎麼幫」,缺乏系統性評估;而社會工作服務則強調在評估、計畫、執行、督導與評價等程序中,運用理論與證據為依據,確保介入的科學性與有效性。
社會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須以「專業關係」為媒介,依據倫理原則如尊重案主自我決定、保密、正義與責信等,提供最適切的協助,並接受社會與專業社群的檢視與問責。
國立空中大學114 學年度上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046
|
三、「有愛心」並不等於「具專業性」的原因:(15 分)
1.愛心只是動機,專業服務需結合理論與倫理作為行動依據。
2.若僅依愛心行事,可能因缺乏知識判斷而導致「好心辦壞事」,例如忽視案主意願、違反保密 原則或介入過度。
3.專業性強調的是「正當性與適當性」:即服務是否基於案主需求評估、是否合乎倫理與法律規 範。
4.社會工作者若未以倫理與知能自我約束,容易將「善意」變為「權力的濫用」,忽略案主主體 性與尊嚴。
「有愛心」是社會工作的起點,但唯有透過專業知識、倫理規範與制度化的責信體系,才能確保服務品質與案主權益,避免將助人行為淪為個人情感的展現。因此,愛心是必要條件,但非充分條件;倫理與專業才是社會工作成為專業服務的核心。
- .請說明社會工作者對「服務使用者」的主要倫理責任有哪些,並舉例說明。(35分)
參考答案
社會工作者在專業服務中,對服務使用者所應履行的七項主要倫理責任(每項最高7 分)
| 倫理責任 | 內容說明 | 案例示例 |
| 1、維護服務使用者利益 | 確保服務過程中案主的生理與心理安全,避免任何形式的傷害。包括照顧義務、通報義務及預警義務。 | 案主威脅報復他人時,社會工作者應啟動通報與預警機制以防止危害。 |
| 2、誠實忠告與明確溝通 | 清楚告知服務目標、範圍、費用、限制與風險,確保案主知情同意。 | 青少年輔導前,社工應說明保密原則及例外情形,建立信任。 |
| 3、適當處遇與轉介 | 服務需有理論與實證支持,若超出能力或有多重關係,應轉介他機構。 | 社工與案主具親屬關係時,應轉介其他單位承接服務並追蹤結果。 |
| 4、尊重案主自我決定 | 尊重案主在不損害他人下自主決定生活與選擇,避免父權式干預。 | 老人拒絕醫療時,社工應尊重意願並協助家屬理解。 |
| 五5 保密與保障隱私 | 除經案主同意或法律例外外,不得洩露個案資料。例外含危險行為、法院命令等。 | 未成年案主遭家暴,社工可依法通報保護,仍符倫理原則。 |
| 6、公平對待與文化尊重 | 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不因個人偏見而差別對待。 | 服務原住民家庭時,應理解其文化與語言特性,避免誤解。 |
| 7、避免利益衝突與雙重關係 | 不得收受禮物或與案主建立非專業關係,避免以服務謀取私利。 | 案主邀請私人聚會,社工應婉拒以維持專業界線。 |
總結:社會工作者的倫理責任核心是以服務使用者最大利益為首要原則,結合誠信、公平、尊重、保密與專業
自律,確保服務正當性與信任基礎。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