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114 學年度上學期期中考試題【副參】041科目:法院組織法

※問答題(4 題,每題25 分,共計100 分)

一、「司法權」的意義與範圍為何?請詳加說明之。(p.6)

二、請說明法院審判之「獨任制」與「合議制」之意義、現行規定、優缺點為何?(p.47)

三、最高法院設置「大法庭」之目的為何?提案類型有哪些?程序如何進行?(p.87)

四、請說明「少年及家事法院」之意義及其所管轄之案件為何?(p.121)

(以上4 題每題評閱標準:佳者20 分以上、中等13 至19 分、不佳者12 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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