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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抄題,請標明題號後直接在答案卷上作答】
一、單選題(每題 5 分,10 題共 50 分)
(4)1.下列犯罪何者有處罰未遂犯?1.刑法第 277 條之普通傷害罪 2.刑法第 354 條之普通毀損罪 3.
刑法第 210 條之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4.刑法第 173 條之放火罪
(4)2.飲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出多少而駕駛車輛,即犯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第 1 款之不能安
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1.每公升 0.10 毫克 2.每公升 0.15 毫克 3.每公升 0.20 毫克 4.每公升
0.25 毫克
(1)3.依據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準文書?1.支票上之背書 2.汽車引擎號碼 3.商品條碼 4.行動電
話簡訊
(1)4.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1.以略誘論 2.以強制性交論 3.以擄人論 4.以綁架論
(3)5.以詐術締結無效或得撤銷之婚姻,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者,構成刑法
第 238 條之詐術結婚罪。其中的「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
,其性質為:
1.客觀構成要件要素 2.主觀構成要件要素 3.客觀處罰條件 4.主觀處罰條件
(3)6.刑法第 117 條之違背政府中立命令罪,其性質上屬於:1.結合構成要件 2.加重構成要件 3.空白
構成要件 4.過失構成要件
(4)7.建商甲與市長乙約定,甲打折售屋給乙,待乙辦妥貸款後,乙指示工務局承辦公務員丙違法發
使用執照給甲。丙明知違法,仍遵守此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丙成立圖利罪 2.乙成立收
賄罪 3.甲成立行賄罪 4.甲成立收賄罪之教唆犯
(2)8.公務員甲假藉公出為由,請託同事乙代其處理公文,再施用詐術使乙陷於錯誤,導致不知情之
乙將不實事項登載於原由甲職務上所執掌之公文上。關於甲之論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甲應成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直接正犯 2.甲應成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間接正犯 3.甲應成
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直接正犯 4.甲應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間接正犯
(2)9.應考人甲在某大學插班轉學考考場,頂替乙當考生,有無犯罪?1.成立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
2.沒有犯罪 3.成立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成立刑法第 137 條妨害考試罪
(2)10.檢察官傳喚被告甲到庭應訊,訊畢後檢察官突告以:
「你犯罪嫌疑重大,將要依法逮捕你以便
向法院聲請羈押」等語,被告甲聞訊後立即奪門逃逸無踪。被告甲該逃逸行為,該當何罪?
1.構成刑法第 161 條第 1 項之脫逃罪 2.不構成犯罪 3.構成刑法第 162 條之縱放或便利脫逃
罪 4.構成抗拒逮捕罪
(接下頁)
二、申論題(每題 25 分,2 題共 50 分)
1.甲開車違規闖紅燈左轉時,遇警攔停檢查,由於擔心無照駕駛被開罰,不敢停車,於加速前行下
撞傷員警。逃離現場後,甲連絡乙,商請乙出面頂替。乙收取甲交付 1 萬元後,拜託亟需用錢之
丙出面到警局自首。試問甲、乙、丙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
(本題解答請參見媒體教材:實例解析(下)之例題 E)
2.甲因涉嫌持有安非他命,經警察乙逮捕留置在警察局偵訊室調查。當乙製作筆錄時,甲竟當場辱
罵乙三字經,並大罵警察都是垃圾、米蟲,將桌椅踢倒,文件散落一地,且甲將製作一部分之筆
錄撕毀。經數位警察壓制後始就範。請問甲之行為如何論斷?
(本題解答請參見媒體教材:實例解析(下)之例題 H)
※以上各題作答內容:佳者給予 20 分以上、中等者給予 14~19 分、欠佳者給予 13 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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