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114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045

國立空中大學114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045

科目:民法(身分法篇:親屬、繼承)

一律橫式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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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民法(身分法篇:親屬、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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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抄題,請標明題號後依序在答案卷上作答】<br>壹、是非題(每題4 分,5 題共計20 分) <br>(○)1.當事人未達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婚者,未經撤銷前婚姻仍然有效。P36 <br>(╳)2.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適用於夫妻財產制中的「約定財產制」。P58 (╳)3.我國法關於離婚的方式,僅「兩願離婚」與「裁判離婚」兩種。P68 <br>(╳)4.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而成為婚生子女者,法律上稱之為「準正」。P92 (╳)5.現行法規定,養子女經出養後,一律改從收養者之姓。P114 <br>貳、單選題(每題5 分,12 題共計60 分) <br>(B)1.有關身分行為特質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由於身分行為具有事實先在性,會將 人倫秩序變成法律秩序,子女應孝敬父母即為民法的規定 (B)身分行為中舉凡 婚約之訂立,認領非婚生子女,因攸關第三人權益,皆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方得為之 (C)身分行為因具有高度人格性,故訂立婚約後,不得強迫當事人履行 (D)身分行為具備強制性,夫妻不得任意變更法律所規定配偶間之權利與義務P3 (C)2.下列何者不為姻親的範圍?(A)血親之配偶 (B)配偶之血親 (C)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D)配偶之血親之配偶P22 <br>(A)3.我與養母的姊夫關係為何?(A)旁系姻親三親等 (B)旁系血親三親等 (C)直系姻 親三親等 (D)無親屬關係P22 <br>(D)4.下列何人得相互結婚?(A)甲男與守寡之舅母 (B)乙男與外曾祖母同一人之表妹 (C)丙男與終止收養後之養母 (D)丁男與繼母所生之女兒P36 <br>(C)5.下列有關夫妻財產制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A)夫妻財產制契約得於婚前訂定 (B)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應以書面為之 (C)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非經登記不 生效力 (D)夫妻未約定者以通常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P52 <br>(A)6.下列何種財產,未出現於現行法定財產制中?(A)特有財產 (B)婚前財產 (C)婚後 財產 (D)自由處分金P55 <br>(C)7.下列有關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生父撫育非婚生子女視為認領 (B)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C)子女於生父死後,不得請求認領 (D)與子 女有血緣連絡之生父認領子女之後,不得撤銷其認領P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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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下列有關釋字第748 號解釋施行法中所規定身分關係之成立要件,何者正確?

(A)當事人均應滿20 歲方可成立該身分關係 (B)禁止旁系血親六親等內之親屬

成立該身分關係 (C)當事人為結婚登記後,不得再與其他同性或異性結婚 (D)當

事人應至戶政機關辦理「第二條關係」之登記P81

(D)9.下列有關離婚財產上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權利人

不可有過失 (B)有關離婚時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雙方均有過失時,仍得請求 (C)

只有裁判離婚,方可訴請法院請求贍養費 (D)贍養費之請求,義務人必須有過失

P73

(A)10.下列何者為收養得撤銷之情形? (A)夫妻收養子女時未共同為之 (B)違反法定

年齡之差距 (C)未得被收養者父母之同意 (D)違反同時不得為二人之養子女P99

(C)11.下列關於子女姓氏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子女成年後,得父母同意,可變

更為父姓或母姓一次 (B)非婚生子女從母姓,經生父認領後從父姓 (C)養子女得

約定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本來之姓氏 (D)父母對子女之姓氏無法協議時,應

向法院請求定之P114

(D)12.下列有關未成年子女特有財產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未成年子女因勞力所得

之財產,不屬於特有財產 (B)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其父母共同管理 (C)未

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其父母有收益之權 (D)父母在處分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

產,應得法院之同意P117

參、申論題(20 分。注意:作答內容請勿只寫標題而無內容論述)

行政院於2024 年11 月28 日通過《民法》第1085 條修正草案,將原有的「父母得

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條文刪除。修正後條文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

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

行為」。此舉旨在消除「體罰」合法化的藉口,禁止不當對待,並倡導正向教養,違

法嚴重者可被停止親權。請就以上的修法方向,分析可能的正反意見,並據此提出

您的省思與建議。(本題為開放性論題,並無絕對標準答案,請放心作答。請就本

課程所學,並盡量以理性觀點來表述您的看法)參P117

(申論題評閱標準:佳者16 分以上、中等10 至15 分、不佳者9 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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