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114 學年度上學期期末考試題【副參】041科目:法院組織法

【不用抄題,請標明題號後直接在答案卷上作答】

※各題請勿只寫標題而無內容論述※

※問答題(4 題,每題25 分,共計100 分)

一、檢察總長之「任命程序」與「職責」為何?請詳加說明之。(p.167)

二、法官依其「任用資格」之不同而有哪些分類?請分別說明之。(p.182)

三、何謂「公證人」?其職責為何?(職責部分)請列舉至少5 項以上詳加說明之。

(p.214)

四、關於「法庭旁聽」的相關規定為何?請詳加說明之。(p.259)

(以上4 題每題評閱標準:佳者20 分以上、中等13 至19 分、不佳者12 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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